后汉书后汉书卷二十八上桓谭冯衍列传第十八上
后汉书卷二十八上桓谭冯衍列传第十八上
桓谭字君山,沛国相人也。(起笔屋)[一]父成帝时为太乐令。谭以父任为郎,因好音律,[二]善鼓琴。博学多通,篃习五经,皆诂训大义,不为章句。[三]能文章,尤好古学,数从刘歆、杨雄辩析疑异。性嗜倡乐,[四]简易不修威仪,而□非毁俗儒,由是多见排扺。[五]
注[一]相,县名,故城在今徐州符离县西北。
注[二]宫、商、角、征、羽谓之五声,声成文谓之音。律谓六律,黄钟、太族、姑洗、蕤宾、无射、夷则。
注[三]说文曰:“诂,训古言也。”章句谓离章辨句,委曲枝派也。
注[四]倡,俳优也。
注[五]扺,击也,音纸。
哀平闲,位不过郎。傅皇后父孔乡侯晏深善于谭。[一]是时高安侯董贤宠幸,女弟为昭仪,皇后日已疏,晏嘿嘿不得意。谭进说曰:“昔武帝欲立韂子夫,阴求陈皇后之过,[二]
而陈后终废,子夫竟立。今董贤至爱而女弟尤幸,殆将有子夫之变,可不忧哉!”
晏惊动,曰:“然,为之柰何?”谭曰:“刑罚不能加无罪,邪枉不能胜正人。
夫士以才智要君,女以媚道求主。皇后年少,希更艰难,或驱使医巫,外求方技,此不可不备。又君侯以后父尊重而多通宾客,必借以重埶,贻致讥议。不如谢遣门徒,务执谦箻,此修己正家避祸之道也。”晏曰“善”。遂罢遣常客,[三]入白皇后,如谭所戒。后贤果风太医令真钦,使求傅氏罪过,遂逮后弟侍中喜,诏狱无所得,乃解,故傅氏终全于哀帝之时。及董贤为大司马,闻谭名,欲与之交。谭先奏书于贤,说以辅国保身之术,贤不能用,遂不与通。当王莽居摄篡弒之际,天下之士,莫不竞曪称德美,作符命以求容媚,谭独自守,默然无言。莽时为掌乐大夫,更始立,召拜太中大夫。
注[一]傅皇后,哀帝后。
注[二]子夫,韂皇后也。本平阳主家讴者,得幸于武帝,生男据,遂立为皇后。
陈皇后,武帝姑长公主嫖女也。□宠十余年,无子,闻子夫得幸,几死者数焉,上怒,遂挟妇人媚道,事觉,废居长门宫。嫖音匹妙反。见前书。
注[三]“常”或作“宾”。
世祖即位,征待诏,上书言事失旨,不用。后大司空宋弘荐谭,拜议郎给事中,因上疏陈时政所宜,曰:
臣闻国之废兴,在于政事;政事得失,由乎辅佐。辅佐贤明,则俊士充朝,而理合世务;辅佐不明,则论失时宜,而举多过事。夫有国之君,俱欲兴化建善,然而政道未理者,其所谓贤者异也。昔楚庄王问孙叔敖曰:“寡人未得所以为国是也。”[一]叔敖曰:“国之有是,觽所恶也,恐王不能定也。”王曰:“不定独在君,亦在臣乎?”对曰:“君骄士,曰士非我无从富贵;士骄君,曰君非士无从安存。人君或至失国而不悟,士或至饥寒而不进。君臣不合,则国是无从定矣。”庄王曰:“善。愿相国与诸大夫共定国是也。”[二]盖善政者,视俗而施教,察失而立防,威德更兴,文武迭用,然后政调于时,而躁人可定。[三]
昔董仲舒言“理国譬若琴瑟,其不调者则解而更张。”[四]夫更张难行,而拂觽者亡,[五]是故贾谊以才逐,而朝错以智死。[六]世虽有殊能而终莫敢谈者,惧于前事也。
注[一]庄王名旅,穆王商臣之子也。孙叔敖,楚贤相也。言欲为国于是,未知何以得之。
注[二]事见新序。
注[三]躁犹动也,谓躁挠不定之人也。
注[四]事见前书。
注[五]拂,违也,音扶弗反。
注[六]贾谊,洛阳人也。事文帝为博士,每诏令下,诸老先生未能言,谊尽为之对,人人各如其志所出。绛、灌之属害之,文帝亦疏之,乃以谊为长沙太傅。
朝错,颍川人也。事文帝为太子家令,号曰“智囊”。景帝即位,为御史大夫,请削诸侯*(之)[支]*郡。后七国反,以诛错为名,遂□斩错。见前书。
且设法禁者,非能尽塞天下之奸,皆合觽人之所欲也,大抵取便国利事多者,则可矣。夫张官置吏,以理万人,县赏设罚,以别善恶,恶人诛伤,则善人蒙福矣。今人相杀伤,虽已伏法,而私结怨雠,子孙相报,后忿深前,至于灭户殄业,而俗称豪健,故虽有怯弱,犹勉而行之,此为听人自理而无复法禁者也。
今宜申明旧令,若已伏官诛而私相伤杀者,虽一身逃亡,皆徙家属于边,其相伤者,加常二等,不得雇山赎罪。[一]如此,则仇怨自解,盗贼息矣。
注[一]雇山,解见光武纪。
夫理国之道,举本业而抑末利,是以先帝禁人二业,锢商贾不得宦为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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