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虚篇第二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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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

王充在本篇驳斥了行善可以得天福佑的荒谬说法,故篇名曰:“福虚”。当时社会上流传行善的得福,干坏事的遭祸,而福与祸的报应,都是由天来决定的说法,并宣扬楚惠王吞吃蚂蟥“有仁德”,得“天佑”,不仅“病不为伤”,而且还治好了原来的“心腹之积”。对此,王充态度鲜明地指出,楚惠王根本没有“仁德”,而是“不肖之主”,如果天保祐他,就是“天祐不肖人也”。他还举一些帝王的寿命为例,说明“恶人之命不短,善人之年不长”、证明天并不是按照善恶来“赐年”。王充进一步分析了“善者福至,为恶者祸来。福祸之应,皆天也”这种说法广为流传的社会原因:一是“贤圣欲动人为善”编造出来的;二是一般人出于无知,错误地把偶然巧合当作“天赐祸福”的必然报应;三是大臣为了讨好君主,显示自己有预见而杜撰的。

【原文】

20·1世论行善者福至,为恶者祸来。福祸之应,皆天也。人为之,天应之。阳恩(1),人君赏其行;阴惠(2),天地报其德。无贵贱贤愚,莫谓不然。徒见行事有其文传(3),又见善人时遇福,故遂信之,谓之实然。斯言或时贤圣欲劝人为善,著必然之语(4),以明德报;或福时适(5),遇者以为然(6)。如实论之,安得福佑乎?

【注释】

(1)阳:外露,公开。恩:恩惠。这里作好事讲。

(2)阴:暗中。惠:恩惠。这里是好事的意思。

(3)根据文意,疑“徒”夺一“不”字。行:经历。文传:文字记载。

(4)著:用。然:这样。文中具体指行善得福,为恶遭祸这类事。

(5)这句话使人费解,疑是“善人时适福”之脱误。有上文“又见善人时遇福”,可证。

(6)刘盼遂认为:“或福时适遇者以为然”,“此九字文辞不属。意亦与上文沓复,疑是衍文。”录此,以供参考。

【译文】

世人议论做好事的福至,干坏事的祸来。福与祸的报应,都由天定。人做出来,由天报应。公开做了好事,君主会奖励他的操行;暗中做了好事,天地会报应他的德行。不论贵、贱、贤、愚的人,没有认为不是这样的。由于他们不仅看见过去的事例有文字记载,又看见做好事的人时常得福,所以就相信了,认为确实是这样。这话或许是圣贤想规劝人们做好事,用一定会行善得福,为恶遭祸的说法,来表明有德必得好报;或许是做好事的人当时碰巧得福,遇见这种情况的人就认为行善得天好报这种情况是确实的。如果按照实际情况来判断,怎么会有上天赐福保佑的事呢?

【原文】

20·2楚惠王食寒菹而得蛭(1),因遂吞之,腹有疾而不能食。令尹问(2):“王安得此疾也?”王曰:“我食寒菹而得蛭,念谴之而不行其罪乎(3)?是废法而威不立也,非所以使国人闻之也。谴而行诛乎(4)?则庖厨监食者法皆当死(5),心又不忍也。吾恐左右见之也(6),因遂吞之。”令尹避席再拜而贺曰:“臣闻天道无亲,唯德是辅(7)。王有仁德,天之所奉也,病不为伤。”是夕也,惠王之后而蛭出(8),及久患心腹之积皆愈(9)。故天之亲德也,可谓不察乎(10)!曰,此虚言也。

【注释】

(1)楚惠王:春秋时楚昭王的儿子,名韦。春秋战国之际楚国君主。公元前488~前432年在位。菹(u租):酸菜。得:这里作发现讲。蛭(h@至):蚂蟥。

(2)令尹:春秋时楚国最高的官职,相当于其他国家的相。

(3)行:这里作治讲。

(4)根据文意,疑“行”后脱一“其”字。与上文“行其罪”语气相同,可证。(5)厨:章录杨校宋本作“宰”,可从。下同。

(6)见之:疑“之见”之误倒。下文有“如恐左右之见”,可证。

(7)德:这里是有德行的人的意思。是:结构助词,使宾语提前。

(8)后:后室。这里指后宫的厕所。

(9)及:这里作同时讲。积:病症名。一般以积块明显,痛胀较厉害,固定不移的称作积。

(10)以上事参见《新序·杂事四》。

【译文】

楚惠王吃凉酸菜发现有蚂蟥,于是就吞食了,之后腹部得病不能吃东西。令尹问安道:“君王怎么得这病的?”惠王回答说:“我吃凉酸菜发现有蚂蟥,想如果责备厨师而不治他们的罪呢?这是破坏法令而使自己威严建立不起来的做法,我没有这样做的原因是怕百姓知道。要责备并给予他们惩罚呢?那厨师和管膳食的人按法律都该处死,心又不忍。我害怕左右的人看见,于是就吞食了。”令尹离开自己的座位再次叩拜并恭贺说:“我听说天道是没有亲疏的,只帮助有德行的人。君王具有仁德,靠天的帮助,病不会造成伤害。”这天晚上,惠王去后宫厕所排出了蚂蟥,同时病了很久的心腹积块也全都痊愈了。所以上天是爱护有德行的人的,这还能说不清楚吗!我说,这是句假话。

【原文】

20·3案惠王之吞蛭,不肖之主也。有不肖之行,天不祐也。何则?惠王不忍谴蛭,恐庖厨监食法皆诛也。一国之君,专擅赏罚;而赦,人君所为也。惠王通谴菹中何故有蛭,庖厨监食皆当伏法(1),然能终不以饮食行诛于人,赦而不罪,惠莫大焉。庖厨罪觉而不诛,自新而改后。惠王赦细而活微,身安不病。今则不然,强食害己之物,使监食之臣不闻其过,失御下之威(2),无御非之心(3),不肖一也。使庖厨监食失甘苦之和(4),若尘土落于菹中,大如虮虱,非意所能览,非目所能见,原心定罪(5),不明其过(6)。可谓惠矣。今蛭广有分数,长有寸度,在寒菹中,眇目之人犹将见之(7),臣不畏敬,择濯不谨,罪过至重。惠王不谴,不肖二也。菹中不当有蛭,不食投地;如恐左右之见,怀屏隐匿之处(8),足以使蛭不见,何必食之?如不可食之物误在菹中,可复隐匿而强食之?不肖三也。有不肖之行,而天祐之,是天报祐不肖人也。

【注释】

(1)伏:屈服,低头承认。伏法:罪人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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