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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我们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如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
许多年后,王迁读到北岛这几句诗,脱口而出两个字:放屁。
年轻时王迁没能搞懂的事,长大后就搞懂了。
他一直坐在最后一排,从这个角度,恰好眺望到思原的头发。年轻的女孩心里在想什么,是王迁永远无法洞悉风景的地下溶洞。多数时候,他只能看见思原心不在焉地笑,微风无目的地吹,好像这个世界上没什么事情足够她重视。
那种心不在焉,让王迁胆怯。
有时候他问自己,到底有什么好胆怯的呢?那么向往,反而生出了忧怖,大概是类似于物种之间的某一种关系。
他穿白色皮鞋和白色裤子,再加上白色衬衫。上嘴唇淡淡的胡须绝不会挂掉,对于一个男孩来说,那有着神圣的宣告意义。他在成熟,他的手会放在裤袋里,笔直得像一棵深冬披雪的松树,青涩又挺拔。他是这样觉得的,只有站得很稳,女孩才能靠得很牢。
直到一阵风吹过来,所有的松针与积雪都开始滑落,沙沙作响。
那个穿西装的卷发男孩走到思原旁边,像老师一样低下头,露出犀利的牙齿,用狩猎的表情问女孩:“晚上一起去宵夜?”
永远心不在焉的思原,恍惚了一下,点头,带着茫然笑意。他们的头若有似无地碰到了,那男生按了一下思原的手,坐回前方的位置,脑袋仰起一派得意。
在这件小事发生之时,中学历史老师就快要教到闪电战。闪电战是二战时的德国最擅长的战术,以坦克飞机为武器,骤然袭击,痛下杀手,迅捷取胜。
就在下午三点的某个三分钟内,坦克联袂飞机,将王迁心中的森林,摧毁为焦土。
后来,王迁和那男生打了很多次架。有时候是因为打球,有时候是因为路上擦肩而过,撞到肩膀。男生们打架需要理由吗?需要吗?不需要。青春是由荷尔蒙主掌的。
不需要理由也可以打个鼻青脸肿,何况王迁胸口放了一颗气球,一挤便爆。通常,他都是挑思原不在那个男生身边时挑衅。
打得多了。有一天,思原笑着走进教室,发作文本。她是语文课代表。这个头发长得恰到好处,表情心不在焉的女孩,逐一发放本子。发到最后,王迁抬起头,仰望着女孩突如其来的笑容,被震慑住了。
那笑容温和而美,是雾霭背后的光,对少年心事里所有的凄凉哀伤,无限洞悉。这女孩对他说:“你们别再打架了,这样不好。我知道你喜欢我。答应我,好不好?王迁。”
中学毕业前的元旦,略微下了一些雪。那天虽然下了雪,却不是很冷。走进门窗关闭的教室,王迁只比平时多穿了一件毛线背心。他一直沉默,从思原说出他的名字以后。
那天全班熙熙攘攘拥挤一堂,当然了,明日各奔天涯,有人得到远大前程,也会有人沉入潦倒困苦。但今宵,一切都还年轻,所以他们唱歌,唱当时最流行的情歌,谁红模仿谁。譬如张学友,譬如张国荣。
王迁拉了一曲《梅花三弄》。他最讨厌学习了,尤其讨厌乐器。更加讨厌乐器中的二胡,古旧老土,一点也不时髦,学的是小提琴也好啊。遗憾的是,他有一个爱慕中国传统文化的风雅父亲。所以,从小硬生生训练他拜师,练琴。他从不表演。但今天,他渴望表演。纵然这种行为,没有意义。思原在,思原和那个男孩躲在墙角,碍于同学和老师都在,只是时不时偷偷牵一下手。
他只想为那个女孩而拉,只要她听到过,足矣。他凝聚气息,沉下心神,微微埋首,手指牵住二胡的弓,如泣如诉。热闹归于寂静,所有人专注倾听,王迁沉浸在自己造出的声音中。情绪攀至顶峰,他的眼泪几乎要夺眶而出时,刹那间,他抬起头。
墙角已不见思原和她的男友。王迁愣了一下,终于笑了,眼泪已在眼睛里蒸发。他继续拉下去,运弦如风,曲高和寡,就像世上只存在他一个人。终了,掌声如雷。他没能哭出,但打动了围观的其他师生。
当一个男孩的心,领会了某种东西以后。他就变迁了。
寒夜里,他用一张报纸包好二胡带回家,在报纸的副刊,他读到一段文字,一段深深地为之折服的文字,就像玫瑰在时间里唱起挽歌,夕阳的余晖自脸上消失,冰川沉默于海水之中。
想要穿越世界,但又比较行动靠谱,那就先好好赚钱存钱。一个人在时间中改变的,不止内心。他不再穿白皮鞋和白裤子,不耐脏,上班有公司的制服。下班了,他可以参照男性时尚杂志,穿骆驼色的鞋,配深蓝色的牛仔裤,按照季节穿不同颜色的格子条纹衬衫。
此外,他还会勤于刮胡子。二十八岁以后的男生,不收拾好自己,会邋遢到难以出门的地步。有时候闷在家中不肯外出,开一听啤酒,喝一半顺手递给枕在大腿上的女友。叫外卖来吃,或者煮面,或者抱在一起,大汗淋漓做爱。当女友说:“我们结婚吧!”王迁迟疑了一瞬间,他说:“我给你买一枚钻戒,我们先订婚。”
这是一个折中的说法,女友不打算生气。
一枚特别便宜的钻戒,需要2588元,其中28分的石头占据了七成价值,白色的贵金属占三成。总价则只占他的积蓄的,几百分之一。但是,他的女友,不知道这一点。他租的是市面上中低档公寓,存折上常年只有二十多万。但如果女方家里也出点钱,加起来足够按揭一套小房子的首付。
这一代青年,从小城市到大城市,抛去了幼年的乡土味,抛去了方言口音,抛去了故人的大部分记忆。照片都收在老家衣柜抽屉最深处。
有时候,就连他自己也不大记得那张照片了。当他还是白衣少年,独坐在最中央,一把椅子,一把二胡琴。
女友,不,应该是未婚妻,也不会知道,他还会拉二胡。他已经多年不碰乐器,那年的表演,在同窗们的青春回忆里,是惊鸿一瞥。
二胡的气质,和他格格不入。成年后,独立自立了,父亲不再管辖他。
你知道二胡为什么特别容易打动人吗?因为它的音色,特别接近人声。当他办过了登记手续,和妻子在餐厅吃饭时,心情平静如秋日湖水。诸事具结,人生的大局已定。他的存款,只需要以父母馈赠名义,就可以解释通透。
妻子去洗手间,而菜肴还没上桌,他拿出平板电脑上网,浏览同学群的聊天内容,翻到半个月前的记录,看到某一条,愣了一下,又听见了昔日的琴声。
有人说,她被家暴了,进了医院。文字下面还附加了当地新闻的网址链接。他已经很多年没见过她了,如今严重到,演变成当地的社会新闻。他忍住,没去点开图片。他情愿在脑海里,保留那张心不在焉的甜美笑脸。
中学同学的同学会,他从来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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