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四 杨震列传 第四十四(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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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后汉书卷五十四杨震列传第四十四

后汉书卷五十四杨震列传第四十四

*子秉孙赐曾孙彪玄孙修*

杨震字伯起,弘农华阴人也。(起笔屋最快更新)八世祖喜,高祖时有功,封赤泉侯。[一]高祖敞,昭帝时为丞相,封安平侯。父宝,[二]习欧阳尚书。哀﹑平之世,隐居教授。

居摄二年,与两龚﹑蒋诩俱征,遂遁逃,不知所处。[三]光武高其节。建武中,公车特征,老病不到,卒于家。

注[一]史记曰,喜追杀项羽,以功封。

注[二]续齐谐记曰:“宝年九岁时,至华阴山北,见一黄雀为鸱枭所搏,坠于树下,为蝼蚁所困。宝取之以归,置巾箱中,唯食黄花,百余日毛羽成,乃飞去。

其夜有黄衣童子向宝再拜曰:‘我西王母使者,君仁爱救拯,实感成济。’以白环四枚与宝:‘令君子孙洁白,位登三事,当如此环矣。’”注[三]龚胜字君宾,龚舍字君倩,蒋诩字符卿,并以高节著名。见前书。

震少好学,受欧阳尚书于太常桓郁,明经博览,无不穷究。诸儒为之语曰:“关西孔子杨伯起。”常客居于湖,[一]不荅州郡礼命数十年,[二]觽人谓之晚暮,而震志愈笃。后有冠雀衔三鳣鱼,飞集讲堂前,[三]都讲取鱼进曰:“蛇鳣者,卿大夫服之象也。

数三者,法三台也。先生自此升矣。”年五十,乃始仕州郡。

注[一]今湖城县。

注[二]续汉*(志)[书]*曰“教授二十余年,州请召,数称病不就。少孤贫,独与母居,假地种殖,以给供养,诸生尝有助种蓝者,震辄拔,更以距其后,乡里称孝”也。

注[三]冠音贯,即鹳雀也。鳣音善。韩子云:“鳣似蛇。”臣贤案:续汉及谢承书“鳣”字皆作“钏”,然则“鳣”“钏”古字通也。鳣鱼长者不过三尺,黄地黑文,故都讲云“蛇钏,卿大夫之服象也”。郭璞云“鳣鱼长二三丈,音知然反”,安有鹳雀能胜二三丈乎?此为鳣明矣。

大将军邓骘闻其贤而辟之,举茂才,四迁荆州刺史﹑东莱太守。当之郡,道经昌邑,[一]故所举荆州茂才王密为昌邑令,谒见,至夜怀金十斤以遗震。震曰:

“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密曰:“暮夜无知者。”震曰:“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谓无知!”密愧而出。后转涿郡太守。性公廉,不受私谒。

子孙常蔬食步行,故旧长者或欲令为开产业,震不肯,曰:“使后世称为清白吏子孙,以此遗之,不亦厚乎!”

注[一]昌邑故城在今兖州金乡县西北也。

元初四年,征入为太仆,迁太常。先是博士选举多不以实,震举荐明经名士陈留杨伦等,[一]显传学业,诸儒称之。

注[一]伦字仲桓。谢承书云:“荐杨仲桓等五人,各从家拜博士。”

永宁元年,代刘恺为司徒。明年,邓太后崩,内宠始横。安帝乳母王圣,因保养之勤,缘恩放恣;圣子女伯荣出入宫掖,传通奸赂。震上疏曰:“臣闻政以得贤为本,理以去秽为务。[一]是以唐虞俊乂在官,四凶流放,天上咸服,以致雍熙。[二]方今九德未事,[三]嬖幸充庭。[四]阿母王圣出自贱微,得遭千载,奉养圣躬,虽有推燥居湿之勤,[五]前后赏惠,过报劳苦,而无厌之心,不知纪极,[六]外交属托,扰乱天下,损辱清朝,尘点日月。书诫牝鸡牡鸣,[七]

诗刺哲妇丧国。[八]昔郑严公从母氏之欲,恣骄弟之情,几至危国,然后加讨,春秋贬之,以为失教。[九]夫女子小人,近之喜,远之怨,实为难养。[一0]

易曰:‘无攸遂,在中馈。’[一一]言妇人不得与于政事也。宜速出阿母,令居外舍,断绝伯荣,莫使往来,令恩德两隆,上下俱美。惟陛下绝婉娈之私,割不忍之心,[一二]留神万机,诫慎拜爵,减省献御,损节征发。令野无鹤鸣之叹,[一三]朝无小明之悔,[一四]大东不兴于今,[一五]劳止不怨于下。[一六]

拟踪往古,比德哲王,岂不休哉!”奏御,帝以示阿母等,内幸皆怀忿恚。而伯荣骄淫尤甚,与故朝阳侯刘护从兄绬交通,[一七]绬遂以为妻,得袭护爵,位至侍中。震深疾之,复诣阙上疏曰:“臣闻高祖与髃臣约,非功臣不得封,故经制父死子继,兄亡弟及,以防篡也。[一八]伏见诏书封故朝阳侯刘护再从兄绬袭护爵为侯。护同产弟威,今犹见在。臣闻天子专封封有功,诸侯专爵爵有德。今绬无佗功行,但以配阿母女,一时之闲,既位侍中,又至封侯,不稽旧制,不合经义,行人諠哗,百姓不安。陛下宜览镜既往,顺帝之则。”书奏不省。

注[一]墨子曰:“夫尚贤者,政本也。”左传曰:“为国者,如农夫之务去草焉。”

注[二]尚书曰:“四罪而天下咸服。”又曰:“黎人于变时雍,庶绩咸熙。”雍,和也。熙,广也。

注[三]尚书嚱繇谟曰:“亦行有九德:宽而栗,柔而立,愿而龚,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谊。”又曰:“九德咸事,俊乂在官。”

注[四]谥法曰:“贱而得爱曰嬖。”

注[五]孝经援神契曰“母之于子也,鞠养殷勤,推燥居湿,绝少分甘”也。

注[六]左传曰,缙云氏有不材子,聚敛积实,不知纪极。

注[七]牝,雌也。牡,雄也。尚书:“古人有言,牝鸡无晨,牝鸡之晨,唯家之索。”

注[八]诗大雅曰:“哲夫成城,哲妇倾城。”

注[九]严公,庄公也,避明帝讳改焉。左传,郑庄公杀母弟段,称郑伯,讥失教也。

注[一0]论语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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