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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槿愣了两三秒,才意识到那是一只不太寻常的犬科动物。她回过神,也顾不上许多拔腿就追着那只动物冲进了草丛。直觉告诉她,这可能是解开李会兰身世之谜的好机会。一路上荆棘密布,她的牛仔裤被划出好几个洞,上体也有好几处划伤,付出如此的代价,大概过了五六分钟,她总算看见了那只停在一棵树旁歇息的动物。
那是一只圆脸狐狸,眼睛闪着幽深的绿光。狐狸嘴里叼着一块布,摇晃着尾巴,似乎很满足。安槿看见它的尾巴,不禁大吃一惊,这只狐狸居然有两条尾巴!安槿一激动,脚下滑了一步,险些摔倒。那只狐狸显然发现了安槿,慌张地向远处跑了几步。安槿还是第一次见到有妖性的野兽,想起外公教授的沟通之法,连忙喊道:
“何方灵者,信官无犯意,愿岂得见!”
话音刚落,狐狸就停下脚步,返身走了几步。一人一畜对视片刻,安槿缓步向狐狸走去。狐狸起初犹豫着后退,很快又静立原地。安槿走到它身边,突然听到狐狸发出一种奇特的声音,像是几十种不同音色的声音混合在一起而成。
“汝非凡人,何故至此,吾有合同在身,不便订立新约,若有心愿,改日另求。”
狐狸的这番话,带着强烈的古风,中间却出现“合同”这样的现代词汇,显得不伦不类。不过安槿很快就意识到,这只狐狸提到了与人订契的事,又知道“合同”这样的词,加上之前出现在李会兰祖宅中,看来即便它不是与李会兰订契的妖怪,也必然与此事难逃干系。
据郑国庆的笔记所述,这世间的妖魔鬼怪种类繁杂,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生物的强烈意念幻化而来的,完全没有实体的东西,称为灵或者灵体;二是人或动植物死后的魂魄,这种东西介于虚实之间,便是民间常说、也是最常见的魔物——鬼、鬼魂、幽灵、冤魂等等;第三种,便是以实体为基础,同时又拥有灵力的动植物,这就是所谓的妖、精、僵尸之类。三种魔物,灵体能力最弱,少数除外(比如虫噬);鬼多数是通过精神力影响现实中的人和事;这最厉害的,还要属第三种,这第三种里最厉害的,又要属各种妖精。因为妖精不仅拥有强大的灵力,更通晓人性,深知人类的弱点所在,这才最可怕。
所以郑国庆在笔记中告诫说:若是遇见前两种魔物,不必过于惊慌,总会有解决的办法,只是若碰到妖精,可得小心谨慎,步步为营。与妖精相处之道,类似于与人相处,要懂得礼数,更要懂得变通。有的妖精气场十足,便要像对长者上司一般捧着,有些妖精嘴软,便要以言辞压制,有些妖精心善,便能以情理打动,总之,遇到妖精就记住两个字:变通。
安槿回想起这些,深吸一口气,定了定神,对那狐狸说:
“信官安槿,有事相问,灵者可曾与李会兰订下诚契?”
“汝可识得李氏?”狐狸显然很是意外。
见狐狸如此反应,安槿有所保留地讲述了李会兰在周家的遭遇,但并不提及虫噬之事。狐狸听完,眼露凶光,对天长吼。在确信安槿所言无误之后,狐狸讲述起自己与李会兰之间的故事。
原来这妖精出现,也是有原因的,多是因为动物接触了某种灵体而诞生。公元1069年,人类世界里,王安石颁布新法。动物世界里,这只狐狸则正逢垂暮之际,偶遇一个女怨。女怨源自一个善弱女子,因被父亲逼迫,约好与情郎双双自尽。哪知她死后,情郎却畏惧生还,女子生前的怨气便凝聚成女怨,飘荡到山野之中。
狐狸垂暮之际,已经形神涣散,这女怨虽成了灵体,却依旧带着几分善念,便依附到狐狸身上,用灵力帮狐狸延续了生命。不久,女怨与狐狸彻底融合,使狐狸有了灵性。之后的几百年里,狐狸不断与各种灵体融合,并长出象征着成为高等狐妖的三条尾巴,这同时也表示,它已经有了幻化为人形的可能。至于民间传说中的什么九尾狐狸,只是有人看见过三尾狐狸,并由此发挥的想象罢了。
“如今何故只剩两尾?”说到这里,安槿不禁问道。
“说来话长。”狐狸眨巴着眼睛,对安槿已经没了敌意,“吾与李会兰之凡缘,皆因三尾而起。”
原来,这狐狸原本居住的林地,被人类砍伐殆尽,纵然它成了上等狐妖,也难与众人之力抗衡。它逃离至缘山,潜心修习幻化之法,就在有所突破之时,便遇见了上山采参的李会兰一家。
李会兰的父亲名叫李右民,母亲叫何小霞,两人虽说是本分的山里人,却也难免有些贪财。二人无意间看见了三尾狐狸,就想抓住它卖个好价钱。这李右民出自猎户世家,弩法奇准,一箭射中狐狸,这妖狐受了外伤,灵力损失大半。就在此时,一直隔岸观火的蛇精出现,咬死李会兰的父母,且准备接着咬死李会兰。狐妖很清楚,等蛇精咬死三个人,下一个目标便是自己,加之内心善念驱使,它便拼尽全部灵力救下李会兰,却也因此失去了所有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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