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节: “曾剃头”的由来(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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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剃头”的由来

曾国藩是拿着皇上的圣旨来上任的,当时皇上给他的任务主要有两个:

一个是办团练,

一个是剿匪搞治安工作。

曾国藩来了省城之后,也不客气,马上就拉开架势开干。

首先他设立了“审案局”,是为了搞治安工作。

其次他开始训练新军,这是他“团练”的工作。

这两个工作都师出有名,曾国藩拿出皇帝的邮件:

这些都是皇帝大老爷让我干的,我遵旨而行,当仁不让。

我们来看看曾国藩是如何审案的:

曾国藩到长沙省城的时候,正是湖南各地天地会起义红火的时候,四处点火八方冒烟。

当时的湖南省:“动辄贴粤匪之伪示,张太平之逆旗。甚至乞儿偷盗,三五成群,亦敢畅言谋乱,毫无忌惮。”

太平军过境之后,人心思反,穷苦老百姓都做起了改朝换代的美梦,纷纷造反。

就是几个小偷小摸要饭花子,都敢打着太平军的大旗,要造咸丰帝的反。

这让人不得不想起鲁迅先生写的,在辛亥革命之后的乡村阿Q。

阿Q老兄还不知道革命是个什么事,就被人忽悠“同去同去”,结果“于是同去”,当然阿Q后来被当做造反派杀了头这是后话。

随便一个乡村“树先生”阿Q,在战乱年代都敢造反。

不得不说,时局动乱,造反的门槛就是这么低。

我们现在太平年月,强调依法治国,强调程序正确,这样能减少屈打成招,减少冤假错案,这是巨大的社会进步。

但是看着当时的情形,哪还有人讲法制,乱世用重典,曾国藩当然明白这个道理。

曾国藩也不拘泥于形式,也顾不得所谓的程序正确。

他的手法很简单:“重则立决,轻则毙之杖下,又轻则鞭之千百”,这是重典。

另外也简化了审案程序:“即时讯供,即时正法,亦无所期待迁延”,这是速效。

不用取证,只要是他曾大人觉得你有罪,就干你。

简简单单就一个字:“杀”!

重的打死,轻的打半死,就是这么简单,就是这么直接。

太平年月,大家可以讲道理说程序论法律,到了动乱年代这些陈腐的东西统统不管用了。

等你过完堂取完证定完罪,黄花菜都凉了。

曾国藩的这些做法,如果放到现在,估计能被人喷死。

毕竟我们现在是太平年月,讲究的是疑罪从无,讲究的是举证质证,讲究的是证据链条完整互洽。

但是当时已经天下大乱,非常时期只能采取非常手段,所以曾国藩看似简单粗暴,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打杀坏人,就是保护良民,也算是为民除害。

曾国藩的效率奇高。

本来一宗案子,上告、过堂、取证、定罪,程序走完就要大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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