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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谅我写到此处的激动,因为情不自禁。
庄姬的举止,已令我愤愤不平。读到叔祁为个不三不四的家宰便要慷他人之慨,将儿子的家产拱手让人。更过分的是,为了自保甚至构陷儿子谋反。我简直——出离愤怒了。
想起《CSILV》的某一剧集。一位母亲跟老公离了婚,带着个十四五岁的女儿生活。后来,她交了个男朋友。男朋友很有魅力,女儿也觉得有这样一位继父很有面子,经常要他去学校接自己放学。
有一次,两人有说有笑,刺激了母亲。之后不久,母亲用农具打死女儿。
CSI勘查完现场,第一个怀疑的对象是她的男朋友。因为他车上的农具上有血迹。后来一查,时间对不上,这个男朋友没有作案时间。兜兜转转怀疑上了母亲,因为所有证据都指向她。最后,这个母亲承认是她干的。她还说,女儿很贱,勾引她的男朋友,死得活该。
印象最深的是片尾。CSI的调查员Catherine——她跟老公离了婚,独自带着女儿。她一脸不可思议,只说了一句:“Sheisyhter.”
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孩子,青春萌动,烂漫纯真。她的热爱对象一定是走过窗前的隔壁班的那个白衬衫男生,或是篮球场上挥洒汗水活力四射的灌篮高手。怎么会是一个四十几岁的“老”男人?
无意冒犯四十岁的男性,我也是中年。我们都年轻过,知道年轻的心思。上大学时,听说一位女同学交了个大十岁的男朋友,大家都嘲笑她找了个“老男人”。何况是天真无邪的少女时代,玉树临风的少年都看不够,怎舍得将视线停留在老腊肉身上?
女孩的母亲说,她很爱男朋友,不能容忍女儿的觊觎。这样的爱,实在不敢苟同。爱可以超越人伦道德,跨越法律,戕害生命?
天底下的小三,上位的标准戏码,通常都是打电话给元配,义正词严道:“你老公已经不爱你了,他爱的是我,你让路吧。”
我想说——小三根本不配说爱,没资格!从她们口中说出‘爱’的字眼就是亵渎爱。爱,难道不应该是自重自爱,有道德底线的约束才能提及的吗?爱不意味着假借它的名义就可以为所欲为,正如自由并不意味着你可以拿刀去街上砍人。
如果不配,请绕路走,千万别牵拖爱。干脆大方挑明:“这个男人我要定了。老娘现在就是要抢,你要么来战,要么投降。”这才是小三应该有的姿态,对吧?不择手段,睥睨正宫,侍宠生骄,肆无忌惮,我行我素,明目张胆,你能奈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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