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阁【yueduge.cc】第一时间更新《团结建国:新中国经济战线的第三大战役》最新章节。
第三卷工商业改造第9章确立工商业改造政策
1949年9月21日,中南海怀仁堂装饰一新,巍峨的飞檐,清新影人的廊柱,高悬的气球飘带,迎风招展的各色彩旗,在绿树环绕中更显庄重辉煌。
此时,人们身着新装,喜气洋洋,三个一组,五个一队,从怀仁堂大门进入礼堂。
礼堂内更是一片通明,溢彩流光。人们陆陆续续地入座,等待着庄严时刻的到来。
下午7时,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宋庆龄等人相继走上主席台。
会场上响起明快而又雄壮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掌声雷动,此起彼伏。礼堂外,“轰、轰、轰……”,礼炮声声,鸣过54响。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隆重开幕!
顿时,场内场外,欢声雷动,全体代表起立,热烈鼓掌达5分钟之久。
此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纲领》第三十一条明确指出:
国家资本与私人资本合作的经济为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在必要和可能和条件下,应鼓励私人资本向国家资本主义方向发展,例如为国家企业加工,或与国家全营,或用租借形式经营国家的企业,开发国家的富源等。
在对待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问题上,早在1948年毛泽东就提出斗争有两种形式,竟争和没收。竟争当时就要,没收当时还不要。
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中央提出对私人资本主义必须采取利用、限制的政策。
建国伊始,我们对待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基本原则就是七届二中全会和《共同纲领》所规定的利用、限制的方针。
1950年上半年制止通货膨胀、打击市场投机、稳定物价的斗争,1951年年底开展的“三反”、“五反”运动等,都是利用、限制私人资本主义这一方针的具体实施和必要步骤。
这种利用和限制,实际上也是一种改造,但是,由于当时忙于经济恢复工作和抗美援朝,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改造的问题始终没有来得及进行认真的调查和思考。因此,这一时期,没有明确提出对资改造的问题。
1950年12月29日,政务院于第六十五次政务会议在京召开。
在此次会议上,《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获得通过。
这是中国共产党掌握政权之后,对私营经济颁布的第一个制度性法规。
它表明在新民主主义框架下,私营经济获得了进一步明确的定位。
《条例》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组织方式、核准登记办法、企业权责界定、盈余分配比例、安全卫生设备及职工福利、债务清算等等。
《条例》还提出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鼓励、扶助私营经济发展。
半个月之后,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主任委员陈叔通撰文所说:“私营企业是人民政府要鼓励的,扶助的。去年夏季以后人民政府调整了工商业,企业开始好转,私营企业逐渐增多。政府为了鼓励这个趋势,而又要纳之于正轨,乃制定了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条例》的颁布,对刺激私营企业发展起了很大作用。全国私营工商业者普遍欢呼:“1951年是黄金时代。”
1951年,全国私人企业全年盈余达37亿元,比1950年增加90.8%。
1952年9月,毛泽东给黄炎培的信中说,对于资产阶级,我们只应当责成他们接受工人阶级的领导,亦即接受《共同纲领》,而不宜过此限度。
毛泽东满怀信心地对与会同志说:“5年以后如此,10年以后会怎么样,15年以后又会怎么样,要想一想。到那时私营工商业的性质也变了,是新式的资本主义,公私合营、加工订货、工人监督、资本公开、技术公开、财务公开。”
接着,毛泽东形象地说:“他们已经挂在共产党的车头上,离不开共产党了。‘空前绝后’,他们的子女也将接近共产党了。”
1952年10月20日,在苏联访问的刘少奇给斯大林写了一封信,然后让随团翻译师哲译成俄文后送交斯大林。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小说推荐:《七零男主恶毒小妈,但躺赢》《冷宫皇子,签到登基》【书包中文网】《玄鉴仙族》《我在大夏窃神权》《万亿军火之王》【白鹤看书】《好莱坞的亿万富豪》《从1979开始的文艺时代》《养生篮球,从啃老湖人F4开始》
天才一秒记住【阅读阁】地址:yueduge.cc,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